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寧德市金涵組團中華畬族宮東南側金溪北路西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寧政文〔2021〕147號
市自然資源局:
《寧德市自然資源局關于要求審批寧德市金涵組團中華畬族宮東南側、金溪北路西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寧自然資〔2021〕335號)收悉,結合市規劃與建筑環境委員會2021年第3次會議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寧德市金涵組團中華畬族宮東南側、金溪北路西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主要指標如下:
(一)350902-05-B-01地塊,用地性質為文化活動用地,建設用地面積20888平方米,容積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綠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24米;
(二)350902-05-B-02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建設用地面積7256平方米;
(三)350902-05-B-03地塊,用地性質為河流水面,用地面積8157平方米;
(四)350902-05-B-04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建設用地面積5527平方米;
(五)其他規劃要求應按照控規有關規定執行。
二、將該地塊控規納入寧德市國土空間規劃及片區單元控規進行動態維護。
三、你局要按照2017年市政府批復的《寧德畬族文化園規劃設計》,充分突出寧德“原真畬族”特性,堅持以畬族文化的展示、傳承與交流為核心原則,抓緊組織實施,具體建設項目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報批。
寧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