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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連城路道路工程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寧政文〔2021〕142號
連城路道路工程事故調查組各成員單位:
《連城路道路工程事故調查組關于要求批復連城路道路工程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寧建〔2021〕18號)收悉。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質認定、責任處理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議。
二、請有關單位依照職責權限做好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追責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防范整改措施,并將落實情況報市應急局備案。
三、請市應急局以“事故結案通知”發文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抓緊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切實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確保“四不放過”落實到位。
此復。
寧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